試管嬰兒作為一種輔助不孕不育患者恢復生育能力的技術,雖然過程是人工操控的,但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并不能選擇性別,除非夫妻任何一方患有嚴重伴性遺傳疾病,會對下一代造成影響時才可以做性別選擇。而現當代依舊有不少患者對試管助孕時性別選擇方面有誤區甚至偏見,所以今天我整理了關于做試管嬰兒時性別選擇的三大認知誤區,做出答疑分享希望能對迷茫中的你們有所幫助。

35.png

  細數試管嬰兒性別選擇的三大認知誤區

  誤區一、試管嬰兒可以選擇做龍鳳胎

  在生殖中心,經常會有類似的言論:“試管嬰兒可以做一男一女,我們家的龍鳳胎就是做試管來的?!?/p>

  實際情況是,除特殊情況外(如疤痕子宮、單角子宮等),為了提高移植成功率,胚胎實驗室通常會在移植時放入2枚胚胎,這2枚胚胎有可能是2個男孩,有可能是2個女孩,當然也有可能是1男1女。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挑選胚胎移植時考慮的是胚胎質量、胚胎形態等綜合指標,并不考慮胚胎的性別,而且他們也不知道胚胎的性別。

  就比如雞蛋,在沒孵出小雞之前,僅憑外觀是無法知道孵出來的究竟是公雞還是母雞。一些患者所謂做出來的龍鳳胎其實只是他們“運氣好”罷了。

  誤區二:胚胎移植前可以看出男女

  還有一些“憤青”朋友說:“胚胎發育我們看不到,但是你們醫生(其實是指實驗室胚胎師)在胚胎移植前用顯微鏡一眼就能看出胚胎是男是女?!?/p>

  其實,目前地球范圍內還沒有一位胚胎師具有這樣的“特異功能”。

  胚胎師觀察胚胎主要是為了獲得發育速度和胚胎質量的相關信息,挑選出發育速度合適、質量高的胚胎用于移植,以提高移植的成功率,而不是為了觀察胚胎性別,也不可能看出胚胎性別,通俗點說,其實是真的看不出。

  誤區三:試管嬰兒可以進行胚胎性別鑒定

  一些姐妹認為:試管嬰兒可以做胚胎性別鑒定,我們可以去那生出自己想要的孩子。

  首先,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通過第三代試管嬰兒技術(PGD/PGS)的確能夠檢測胚胎性別,然而無醫學指征的胚胎性別鑒定是違法行為,任何正規醫療機構都不可能去觸碰法律這條底線。

  其次,PGD/PGS技術適用于有遺傳性疾病的患者,而對正?;颊卟⒉贿m用。因為胚胎遺傳學鑒定需要通過顯微操作的手段,從完整的胚胎中取出一個或幾個細胞用于檢測,這本身就是對胚胎的傷害,這種傷害會不會影響胚胎發育和胎兒健康,目前仍是一個爭議的問題,僅僅是因為對性別的偏愛而承擔這樣的風險,得不償失。

  最后,隨著對伴性遺傳疾病機理研究的深入,一些原本需要通過胚胎性別鑒定避免遺傳給后代的疾病,現在只需要對致病基因進行檢測,而無需選擇胚胎性別,因此對胚胎性別鑒定的適應癥要求將進一步提高。通俗地說就是法律不允許!無指征盲目使用新技術會使后代面臨本不該面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