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4歲多了,與同齡小朋友相較,表達能力明顯較差,很難講出完整的句子,通常都是片段的單字。認知及動作上的表現也不好。但照顧他的祖父母總以為孫子「大雞慢啼」,直到念了幼稚園,老師發現他表現與同學有著一大段的落差,建議就醫,這才確診為發展遲緩。

孩子表達能力差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 3歲以前為「早療黃金期」。如果覺得孩子發展較慢,應立即就醫,接受早期療育。據統計,全國每年約新增1萬名發展遲緩幼兒,人數眾多。

2. 發展遲緩小朋友必須透過特殊訓練,加上家長師長耐心教導,才能趕得上同學。一旦錯過3歲之前的治療黃金期,恐將影響孩子一輩子。

3. 因父母離異,小志從出生后便由祖父母照顧,認為吃飽、睡好,就夠了,平時照顧以滿足生理需求為主,家庭教養功能明顯不足。直到小志念了幼兒園,老師才發現他發展嚴重遲緩,不管是講話、動作、認知等能力,均不如其他小朋友。

4. 參加健保早療給付方案后,專業團隊實際狀況擬定了個人療育計劃,并加強爺爺的親職能力,個管師適時介入,分擔爺爺教養孩子的身心壓力,逐步改善小志發展遲緩狀況。

因此,家長在孩子3歲之前應關注孩子的健康,及時就醫,接受早期療育,以提高孩子的康復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