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5+4左側側腦室增寬,有必要做臍血穿刺嗎?
女,26周歲,頭胎,我的早期中期唐氏篩查都沒有問題,其他異常情況也沒有,目前孕周35+4 關于左側側腦室增寬的問題,34周,4月25日磁核共振提示左側腦室10.2mm,腦部結構無問題。因從30周,B超超聲提示左側腦室為9mm,隨訪B超無吸收,所以安排做了磁和共振。MR檢查后11天后產檢,5月6日,35+3周,醫生建議說做臍帶抽血,因為已經超過了10mm,我考慮到孕周過大,擔心風險,還是讓醫生開了一個B超單,馬上再復查一次,35+4,5月6日,B超超聲提示:左側6.2M右側5.5M,我本人覺得好像有吸收的趨勢,醫生看了結果還是建議做臍帶抽血,因為B超數據有可能不準確,相對于MR,也可能入盆影響數據,我問會不會也有可能吸收了?因為MR11天前做的,醫生回復有這個可能,但是還是建議我做臍帶抽血。我這種情況還有必要做臍帶抽血嗎?做臍帶抽血的風險高嗎?我看了術前通知書,可能會引起早產、胎兒感染、羊水栓塞等其他問題,特別是對于大于32周的孕婦來說。
孕周35+4側腦室增寬,是有做臍血穿刺的指標的,但是可以自己決定做不做,如果能夠接受風險,臍血穿刺是可以做的。臍血穿刺導致胎兒出現早產的概率大概是百分之一,所以跟染色體異常的風險是差不多的。現在這個結果,側腦室寬度有可能已經變小了,被吸收了,當然也存在孩子入盆之后檢查的不清楚、平面測不標準的可能性。側腦室增寬是一個獨立的指標,nt正常、唐氏正常,這些都不能夠跟側腦室增寬來平衡,所以是有指征可以做臍血穿刺的,但是做不做可以自己考慮,畢竟孕周比較大了。
四月二十五日核磁檢查出來側腦室寬度達到十毫米的時候,當時就存在產前診斷的指征了,當時就可以做臍血穿刺了。不管后期的b超提示的側腦室寬度是繼續進展,還是恢復正常,這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并不改變你這個需要做氣血穿刺結果,也就是說,在孕期側腦室明確診斷的增高增寬過,那就需要查染色體,查巨細胞病毒,因為側腦室的增寬是染色體異常的指標之一,代表著巨細胞巨細胞病毒感染的風險增加,后來變正常了,風險并沒有降低,所以說是有做起血穿刺的指征的。
臍血穿刺一個是查染色體,另外查巨細胞病毒查,殺染色體的時候還可以查染色體的微重復微缺失,目前很多醫院臍血穿刺到三十四周以后就不再做了,因為出了結果之后,孩子都該生了,也可以等孩子生完的時候再看,或者說等孩子生的時候取臍帶血來做染色體和巨細胞病毒的檢查。
夫妻倆2014年結婚,一直未能懷孕,兩人2020年到昆明某醫院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治療。2021年8月,就在兩口子準備進行凍胚移植手術期間,丈夫卻因車禍意外去世。同年9月,妻子到醫院擬進行凍胚移植,卻被醫院告知不符合倫理原則。同時丈夫已去世,無法簽署手術文件,因此醫院無法進行后續凍胚移植。無奈之下,女子將醫院訴至法院,其間公婆均到庭表示同意繼續實施胚胎移植。
法院認為,醫院繼續履行醫療服務合同并不違背原告配偶生前意愿。同時,醫院明知配偶已去世,仍要求夫妻簽字,侵害了妻子的生育權。最終,法院判決醫院繼續履行醫療服務合同,為妻子進行胚胎移植,目前判決已生效。
對此,網民朋友表達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大多數認為,法院判決是錯的,大家認為出生就降臨到單親家庭,倒不如不要讓孩子來受苦,單親媽媽撫養孩子,未來的生活、教育、生病等等,都是繁重的經濟開銷和精神負擔,也有人認為,單親環境生長的孩子容易產生性格和情感問題,等等。
另一部分人則認為,這位妻子做得對,而且非常有勇氣和偉大,孩子本來就是雙方愛的結晶,并且去醫院進行試管嬰兒和胚胎移植,本來就符合夫妻雙方的意愿,孩子盡管現在只是在萌芽階段的胚胎,但是她也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了,意愿沒有權利剝奪女子的生育權,也沒有權利剝奪一個生命自由來到世間的權利。

對此,你怎么看呢
上一篇:
兒童咳嗽能吃糖嗎?如何緩解兒童咳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