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女子請婚假被辭退老板說還得請產假”登上全國熱搜,該女子表示,自己提交婚假申請被老板拒絕,隨后人事把自己叫去會議室,說考慮把自己直接辭退。

  此事一出,很快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公司的做法太過分了,一定要去仲裁,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

  吳女士稱,自己提出2N+婚假折現賠償,但被老板拒絕。目前公司還未出具辭退證明,自己還在正常上班,已向12345投訴,如果公司給了辭退證明,她會去勞動監察局舉報,然后去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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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索要賠償。

  對于賠償數額,《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