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5歲被拐,26年后憑記憶找到人販子!回到家后父母已雙亡
就算她有錢,能買回我父母的命嗎?
4月20日,想到即將在法庭上面對當年拐走自己、導致自己家破人亡的人販子余某英,楊妞花心緒難平。她將向余某英提出790萬元的民事賠償。
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人從貴州貴陽拐賣至河北邯鄲。2021年,當她歷盡千辛萬苦找到家,發現父母在她被拐后因為自責和傷心過度,沒幾年就雙雙過世了。
楊妞花一直記得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余某英的名字,她報警后,警方將此人抓捕,并從其身上挖出了7起拐賣兒童事件。近期此案有望開庭,楊妞花向余某英提出了高額民事賠償,“不指望她能拿得出錢,我只是要讓她知道,我父母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希望她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女孩5歲被拐
20多年后憑著兒時記憶尋親
1995年冬天,河北邯鄲市叢臺區姚寨鄉姚寨村,一個聾啞男人得到了一個5歲的“女兒”。
聾啞男人當時已經三十來歲,和老母親兩人相依為命。這個新來的女孩,被取名李素燕,她被要求喊聾啞男人為爸爸,喊他母親為奶奶。
但李素燕明白,這里不是她的家。她記得自己的本名叫“楊妞花”,父親叫“楊新民”,媽媽叫“棉衣”,姐姐叫“楊桑英”,喊外婆為“阿不代”。楊妞花還記得,有一對男女租住到她家隔壁,和姐妹倆混熟了之后,有一天以買毛衣針為由騙她們上街。桑英不肯去,說要在家等爸媽,活潑好動的妞花跟著那對男女去了。之后,那對男女分開了,女子帶著她不斷換乘汽車、火車,最終將她帶到了河北邯鄲這戶人家。5歲的楊妞花,在此后20多年里一直記得那個女人的名字——余某英。但她就是記不清楚,自己是從什么地方來到邯鄲的。
到新“家”半年后,楊妞花還在懵懂地等待家人的出現。有一天,養父抱來一摞報紙打算糊墻,她看到報紙上有張中年男人的照片,小臉盤、大眼睛、高鼻梁,是她記憶中爸爸的樣子,她就偷偷將那張報紙藏了起來,沒人的時候躲進廁所盯著照片看。
后來,楊妞花學會了和奶奶、養父相處,感知和接受這個家。這個“家”只有三間土坯房,有時還漏雨。養父一家生活非常艱苦,他沒有工作,全靠修鞋換鎖之類的活兒掙些零錢,后來跟著親戚幫人建房,才有相對固定的收入。這個聾啞漢子對楊妞花很好,兩人甚至能用手語無障礙溝通。
楊妞花后來上了小學,讀書挺好的,但上完六年級就輟學了。“有個親戚對我奶奶說,我如果文化高了,以后就會跑掉不回來,奶奶就沒有讓我繼續讀書。”
13歲便開始外出打工,先在河北,后去了江蘇。2009年,她結婚,第二年生下兒子,2012年又生了個女兒。憑借回憶,楊妞花推測自己應該是被人販子拐賣的。2012年她開始尋親,找志愿者組織幫忙、發布尋親信息,2013年又采血入DNA庫,但是一直毫無進展。
那時的楊妞花偶爾會胡思亂想,父母是不是后來又生了孩子,把自己忘了?甚至會想,自己會不會是被父母賣掉的?“但是我一想起爸爸媽媽對我非常好,就非常堅定地相信,他們沒把我賣掉。他們一定會找我。”
“這些年我一直想找到我的親生父母和姐姐,只是一開始就被誤導了,他們說我是四川那邊的,走了很多彎路。”
2021年4月17日,已經是三個孩子母親的楊妞花在短視頻平臺上發尋親信息,她還發了一張根據記憶畫的家鄉地圖。楊妞花在視頻里說:“我記得我爸爸好像叫楊新民,我叫楊妞花,楊妞妞是我姐姐的名字,我姐姐的名字我就喊‘桑音’這樣的發音,外婆是喊‘阿布丹’的發音,喊媽媽是‘麻衣’。我老家住山區,離火車鐵道很近,在豬圈可以看到集市,還可以看到一個大山,山上面有一個山洞,那個洞周邊長滿了植物。從小我經常在院子里面等我姐姐放學,我姐姐下學的時候,她會從山坡走下來。具體學校在哪里,我不太清楚,我當時還沒有上學。我希望大家幫我擴散消息,讓我的家人看到,幫助我早點回家。”
26年后回家父母卻已去世多年
楊妞花的尋親信息得到了許多網友的關注和轉發。2021年5月3日,貴州省織金縣一個楊姓苗族女孩看到了尋親視頻,她從小聽自家長輩說,有個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楊妞花的尋親信息,各方面都和她堂姐很契合。
女孩很快和楊妞花取得了聯系,隨后,已經遠嫁江蘇南通的姐姐楊桑英也和楊妞花進行了視頻連線。姐姐不但叫出了楊妞花在尋親視頻中沒有公開的小名,還說出了一段她曾經在家里豬圈摔破頭的經歷,這也是楊妞花未講出過的往事。隔著手機,分別26年的姐妹倆淚如雨下。
然而,重逢的喜悅很快被巨大的悲慟沖散。楊妞花問姐姐父母的情況,卻得知父母在她被拐后因自責和傷心過度,沒幾年就雙雙過世了。
原來,當年父母帶著姐妹倆從織金老家來到貴陽打工生活。1995年11月,5歲的楊妞花被拐之后,父母一直到處尋找。他們猜測人販子晚上才敢偷偷帶著楊妞花從車站跑掉,所以一到晚上就卷著棉被帶著大女兒到車站里找,夜里就睡在車站。
這樣找了大半年毫無結果,后來父母開始吵架。他們本來準備在老家建房子,父親把買好的建材全部給砸了,因為抑郁終日借酒澆愁,1997年吐血身亡。母親連續受刺激后精神恍惚,有時一個人跑到山上,說聽見妞花在喊她。1998年,她也去世了。
妹妹被拐,父母雙亡,楊桑英成了孤兒,還要忍著“沒有看好妹妹”的自責和煎熬。在親戚家輾轉借住了一段時間后,十三四歲的她就出門打工了。她想念妹妹,但不知道怎么尋找妹妹,也不懂DNA采血入庫,這才導致姐妹倆二十多年沒能相認。
2021年5月10日,DNA鑒定結果正式確認了楊妞花和楊桑英的親屬關系。5月15日,姐妹倆分別從江蘇南通和河北邯鄲出發,回到位于貴州織金縣官寨鄉大寨村的老家團聚。
被拐26年后終于找到了家,但父母卻已去世二十多年,楊妞花做夢也想不到是這樣一個結果,她抱著姐姐泣不成聲,在父母墳前更是放聲大哭。
此后兩年,楊妞花和楊桑英經常跨越千里相互探望,帶著丈夫和孩子到對方家里做客,還一起回貴州老家過年。她們的外婆還在世,楊妞花經常抱著“阿不代”撒嬌,還帶老人上街買好吃的,她要替父母盡孝,要把這失去的26年找回來。
一眼認出人販子
“被拐之后一直都是有記憶的”
姐妹倆的團聚越幸福,楊妞花就越思念父母。她要找到導致自己家破人亡的人販子余某英,讓她得到應有的懲罰。2021年5月回貴州認親時,楊妞花就向貴陽警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2022年1月又將相關材料寄給了警方。2022年6月6日,楊妞花正式到貴陽市公安局報案,請求找到余某英。
楊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律師告訴記者,楊妞花報案后不到一個月,貴陽警方就發現了重要線索:一名叫張某的重慶女子,曾于2004年從云南拐賣兩個兒童到河北邯鄲時被抓,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后于2009年刑滿釋放。張某拐賣兒童和余某英拐賣楊妞花的手法一樣,且目的地均是邯鄲,警方調查后確認,張某即是余某英。
“民警給了我十幾張照片辨認,我一下就把余某英認出來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樣子我一輩子也忘不了。”楊妞花說。
“我從離開貴陽,到河北邯鄲,一路上我身邊最熟悉的人就是這個人販子。因為我對陌生的地方不熟悉,語言也不通,但我跟她是能交流的,她的話我聽得懂,所以一路上她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一直到她把我賣到奶奶家,把我送走的那一刻,她還告訴我‘你到了那里要聽話,過幾天我來接你。’我一直在等她來接。所以到現在,我所有的親人里面,我只記得我爸爸的長相和這個人販子的長相,其他的我都不記得了。”
余某某被抓后,楊妞花了解到,“她當時并不想帶女孩過來,所以每次偷的都是男孩。只有這一次,因為周圍實在沒有可以偷的男孩兒了,才把我偷走的。”5歲的楊妞花,對“拐賣”一詞沒有任何概念。“我是長大之后慢慢靠著自己的那些回憶去推算,我覺得家里不至于窮到把我賣掉的地步。而且我親生父母對我非常好,他們對我的那種好,是我來到河北之后,一直到現在為止,再也沒體會過的。”
說到這兒,楊妞花忍不住開始哽咽,“從5歲被拐之后,我是一直都是有記憶的。我這前半生中所有最快樂的事情,都是在5歲之前。很多人不了解這個遺憾,也有的人會覺得‘哎呀,5歲就丟了,找回來肯定跟父母沒有感情。’但我是不一樣的,因為我在河北邯鄲也是在沒有父母的狀態下長大的。我最大的溫暖就是那5年,就是我對我父母所有的記憶。我特別享受我在我們家的時候,爸爸媽媽在身邊的那種感覺,我懷念他們,我想他們。”
起訴人販子索賠790萬元
再次到案后,余某英供述,在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間,她曾作案7起,從貴州、重慶拐賣8名兒童帶至河北邯鄲,賣給當地村民從中獲利,楊妞花正是8名兒童之一。余某英的丈夫當年和她合伙實施拐賣行為,但他已經去世。
固定了證據之后,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余某英提起了公訴。王文廣律師透露,根據檢方提供的量刑建議書,余某英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實,對指控的犯罪沒有異議,檢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目前,王文廣律師已申請將此案從貴陽市南明區法院移交至貴陽市中院審理,“被告人屬于情節特別嚴重。”他說。
4月20日,楊妞花告訴記者,作為受害人,她將向余某英提出790萬元的民事賠償。
“我知道這錢她肯定拿不出來,甚至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出,對此我不在乎,就算她拿得出錢,能買回我父母的命嗎?”楊妞花說,“但我必須要提出我們的訴求,這筆錢里面包括我父母的死亡賠償金,我要讓她知道,我父母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我希望她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同時,她也強調,“我并不是為了錢,律師也告訴我這個費用很難拿到。但我就是想通過訴訟告訴所有人,我的丟失,我爸媽的去世,都跟人販子有直接關系。我的目的就是要求嚴懲人販子,要讓所有人販子知道,只要偷了孩子,所有人都會要求判你死刑,你家里的財產也會耗盡!”
讓楊妞花不解的是,自己發的視頻被不少人轉載后出現了被剪輯的情況。“有的人沒有完整轉載我的視頻,而是裁剪了。這就造成了一種假象,覺得我找到家后對親人沒有什么感情,而是想要790萬元。這種認知讓我非常煩惱。因為我很清楚這個人沒有能力償還。我的建議就是人販子被判死刑。我不知道能不能判,但是現在我只能這么要求了。”
除了民事賠償,楊妞花也提出申請,希望將案件移交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我也是通過律師了解到,區級法院審理的話,最多能判15年。人販子對我們家的傷害,死刑都不為過的,怎么能最多只判15年?是不是?我還了解到,她曾經被判了8年,結果在里面待了5年就出來了。如果判15年,那她在里面待幾年還是會出來。對于我來說,肯定是不甘心的,我沒別的要求,就希望嚴懲人販子。”
楊妞花說,這是她和姐姐商量后共同提出的要求。待到案件開庭時,姐妹倆將一起到貴陽,親眼看著人販子被繩之以法,以此告慰父母的在天之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