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江一所中學的高中生上廁所需要帶通行證,否則會被管理人員攔截。該通行證上印有學校蓋章和一些規定,如“同意上廁所,請速去速回,途中腳步放輕,不要喧嘩吵鬧,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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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消息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和質疑。有人認為這是學校的奇葩校規,侵犯了學生的基本權利和尊嚴,也不利于培養學生的自主意識和責任感。有人則表示理解和支持學校的做法,認為這是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和學習效率,避免有人借機逃課或鬧事。

  對于網友的反饋,陽江市教育局也進行了回應。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和學校確認,確實有這個通行證,但具體情況還在了解中。教育局表示,會向學校了解該制度的出臺原因和實施效果,并指導學校合理規范管理方式。

  事實上,這并不是第一次有學校出臺類似的規定。2014年,江西萍鄉上栗中學也曾向每個班級發放“入廁許可證”,要求上課期間上廁所的同學必須向老師請假,并攜帶許可證以備檢查。該校稱這是為了避免混亂和嘈雜。然而,在網友的吐槽和教育局的干預下,該校很快取消了這一制度。

  2019年,貴州一所中學也被曝出類似的情況。該校要求上課期間上廁所的同學脖掛“如廁牌”,否則將被記過。該校稱這是為了學生安全和學習。但當地教育局發出通知,認為此舉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學校管理規定,并責令立即整改。

  從以上幾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學校在管理學生時過于刻板和死板,忽視了學生的個性和需求,也沒有尊重學生的意見和建議。這種管理方式不僅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批評。因此,我們呼吁相關部門和學校,在制定和執行管理規則時,要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和心理感受,要與時俱進地改革創新,要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要培養和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教育的目標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