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47歲男子因沒要到3000元生活費,縱火燒家被刑拘。

  該男子1月8日晚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費,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縱火男子隨即做出人為縱火的極端方式。

image.png

  消防員到達現場后發現101室居民房客廳起火,現場有明火且煙霧較大。消防員立即出水槍進行處置,21時25分火勢被撲滅,現場過火面積16平方米。

  據了解,此次火災發生是由于家庭矛盾。目前縱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續審判警方正在處理中。無人員傷亡。

  都說沖動是魔鬼,沖動不僅會讓人失去理智,還會使人做出極端行為。家庭矛盾是很多人都有的經歷,但我們應該冷靜處理家庭矛盾,而不是用縱火的方式來解決。

  放火罪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不僅會對自己造成傷害,還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生命,保持冷靜。

  有網友留言:47歲不是74歲,這個時候正是壯年,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取經濟來源,但是這個父親卻選擇了安逸選擇了向子女要錢,這點不能說他錯,但是他不應該這樣,雖然子女有孝順父母的責任,但是自己并不是無法實現自己的價值,這就是問題。

  另一網友分析:47歲四肢健全不出去工作,向子女要錢,要不到就縱火,這是什么奇葩父親啊,真的也不配做父親。